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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 法律评论
对社会热点、法律事件与制度现象的评析与思考。
杂谈|关于赛博炒股的法律风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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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真对待遗嘱
死生亦大矣。生死不仅是世间最重大的变化,也是一种重大风险。
从两个案例中,我深切感受到遗嘱需要被认真对待。不立遗嘱,或者遗嘱不全面,不符合真实意愿都有可能造成遗憾。
遗嘱不是死亡的准备,而是对未来的规划。重视遗嘱,本质是对 “身后事” 的主动规划 —— 它不仅是财产分配的工具,更是避免家庭纠纷、保障亲人权益、实现个人意志的重要法律手段。
另外还想说的一点是,不只是老人需要考虑遗嘱。随着现代年轻人生活方式、财产形态的变化,例如数字资产增多、资产和负债多元、家庭结构多元,遗嘱早已不是老年人的专属品,它也可以成为年轻人应对风险、保障在意之人权益的一种前瞻性规划和风险预案。
个人观点,欢迎探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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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非货币虚假出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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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网络暴力,我们如何保护自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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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效率影响经济效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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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收邮件,诉源治理的新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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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案件适合风险代理
问题矛盾在于双方对风险代理的理解不同。律师理解的全风险是案件有一定难度,当事人经济困难,愿意承担少量差旅和诉讼费用先启动诉讼程序,事成之后分享利益。有些人理解的风险代理是,被告已经破产,案件看不到希望,我一毛钱不出,律师自带干粮、垫付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,并用魔法帮我搞回钱,我再打赏他一点。
禁止刑事诉讼案件、行政诉讼案件、国家赔偿案件、群体性诉讼案件、婚姻继承案件,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、最低生活保障待遇、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扶养费、抚恤金、救济金、工伤赔偿、劳动报酬的案件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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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案审核的边界在哪里
2.法院没有不接收诉状和起诉材料的权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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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时常为法院有法盲而绝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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